考入事业单位后,原来工龄是否合并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四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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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作且缴纳社保
若在原企业工作期间已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考入事业单位后,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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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集体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若因单位合并、分立或解除劳动关系后进入事业单位,原工龄可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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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单位工作且缴纳社保
在非公有制单位工作期间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考入事业单位后,缴费年限与事业单位工龄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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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外人员转正
编外人员经公开考试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后,若在编前工作满一年且缴纳社保,原工龄与在编后工龄可合并计算。
特殊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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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考入事业单位的工龄为零,不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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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人员重新就业的工龄不合并,需从重新录用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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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非因本人原因变更单位工龄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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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及自动离职参加工作后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复函》。
建议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如企业性质、社保缴纳情况等)咨询当地人社部门,以获取精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