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工龄是否算连续工龄? 关键结论:合并工龄在特定条件下可认定为连续工龄,但需满足“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导致的工作变动”且原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核心依据包括《劳动合同法》第34条及实施条例第10条,明确企业合并/分立或用人单位安排调动时,工龄应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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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定义与适用场景
连续工龄指劳动者在多个单位工作且未因个人原因中断的工作年限。若因企业改制、合并或用人单位安排调动(如集团内部调整),且原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则前后工龄合并计算。反之,若劳动者主动离职或已获经济补偿,则工龄重新计算。 -
社保与福利关联性
连续工龄直接影响经济补偿金、年假天数及退休待遇。例如,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时,合并工龄可增加赔偿基数;退休时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提升养老金待遇。 -
特殊工种与工龄折算
从事高危或特殊工种(如井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连续工龄可按规定折算(如1年按1.25年计算),但合并工龄需先满足连续计算条件。
总结:工龄合并需严格符合法定情形,劳动者应留存劳动合同、调动文件等证据以维护权益。企业单方面否认合并工龄的,可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