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组时员工工龄的计算需根据重组类型、劳动关系变化及合同约定综合确定,具体规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
连续计算为主
企业合并、分立、改制等非因劳动者原因导致的工作调动,原工龄应连续计算为新单位工龄。例如,甲公司员工被乙公司收购后,原工龄合并计算。
-
协议优先原则
若重组过程中有明确协议约定工龄处理方式(如部分年限不计入、折算等),则按协议执行。
二、具体情形处理
-
合并/分立/改制
-
岗位内容不变 :工龄连续计算,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履行。
-
岗位调整或裁员 :若涉及重大岗位变动或裁员,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可能影响工龄计算。
-
-
破产清算重组
员工与新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后,工龄从新签合同之日起计算,但原单位工龄可视为新单位工龄。
三、经济补偿与工龄计算
-
经济补偿 :按连续工龄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若原单位已支付经济补偿,则新单位计算补偿时不再计入原单位工龄。
-
其他权益 :年休假、退休待遇等可能按累计工龄计算,医疗期则综合连续与累计工龄确定。
四、法律依据
- 核心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合并/分立后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第三十三条(单位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非因个人原因调动工龄合并计算)。
总结 :企业重组时工龄计算以连续性为基本原则,具体需结合重组类型、劳动关系变化及合同约定,必要时可依法主张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