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从子公司调到总公司的工龄计算方式如下:
一、工龄连续计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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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原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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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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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调动 :集团内部子公司与总公司属于关联企业,调动属于非个人原因,工龄应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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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 :即使解除原子公司合同后重新签订总公司合同,工龄也不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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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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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原因离职
若因个人主动离职后重新入职,工龄需从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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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影响
若原子公司已支付经济补偿,新用人单位在计算经济补偿时,不再计入原子公司工龄。
三、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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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协议 :通过三方协议明确工龄连续计算条款,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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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与档案 :确保社保缴费记录完整,及时更新员工档案中的工龄信息。
总结 :集团内部调动工龄通常连续计算,但需注意个人离职、经济补偿等特殊情形的影响。建议通过书面协议和规范操作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