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工龄
年休假的计算依据是 累计工龄 ,而非仅限于 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年休假计算标准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相关实施办法,年休假天数与职工累计工作年限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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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 :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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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年 :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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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 :15天
二、累计工龄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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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与工龄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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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指职工在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时间(如入职后至离职的总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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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 :包括职工在同一或不同单位的工作时间,以及法律规定的视同工作时间(如服兵役、因工负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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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单位工作年限的累计
职工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即可享受年休假,且年休假天数按总工龄计算,而非单一单位的工作年限。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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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非全日制职工不享有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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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休年假的补偿 :单位应优先安排补休,无法安排时需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四、总结
年休假的核心计算标准是 累计工龄 ,覆盖职工整个职业生涯的工时,不受单一单位工作年限的限制。这一规定旨在保障职工长期服务的权益,避免因跳槽频繁影响休假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