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单位后年休假天数按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新单位需承认原单位工龄。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员工在不同单位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但需提供社保缴费记录等有效证明。
一、年休假天数计算标准
- 累计工作年限:
- 1-10年:5天/年
- 10-20年:10天/年
- 20年以上:15天/年
- 新单位入职首年折算规则:
- 入职满1个月后,按剩余日历天数折算,不足1天不计算。
二、工龄证明与单位义务
- 需提供的材料:
- 原单位离职证明、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
- 单位责任:
- 不得以“新入职”为由拒绝累计工龄,否则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三、特殊情况处理
- 试用期:试用期内可协商延期安排,但应计入累计工作年限。
- 离职当年未休完:可折算工资,或协商在新单位补休。
提示:建议入职时主动提交工龄证明,并与HR明确年休假安排,避免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