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年休假是否延续到新单位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年休假连续性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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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作年限的延续性
职工在不同单位工作时,只要累计工作时间满1年,均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法律并未禁止年休假在不同单位累计计算,因此职工跳槽后原有工龄可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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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天数的累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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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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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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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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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休假的折算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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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年休假天数的折算
职工进入新单位后,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以下公式折算: $$\text{折算后年休假天数} = \left( \frac{\text{当年度新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 \right) \times \text{职工全年应享年休假天数}$$
折算后不足1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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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休年休假的保留性
若职工在原单位已休完当年年休假,换新单位后仍可继续享受未休部分,但需以新单位实际工作天数为基数重新计算。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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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补偿与年休假的关系
离职时单位无需支付已休或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补偿,但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按日工资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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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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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在新单位工作不满12个月,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上述折算方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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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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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单位后年休假是否延续取决于原单位年休假的累计情况,但无论何种情况,职工均有权在新单位享受应得的年休假天数(需折算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