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操作中,通常以连续旷工3天作为可解雇的尺度。如果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连续旷工3天视为严重违纪”,且该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告知员工,法院一般会支持辞退决定。
一、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将连续旷工3天视为严重违纪,且规章制度合法有效,则可依据此条款解除劳动合同。
- 旷工的认定:旷工是指无正当理由缺勤的行为,包括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等。
二、关键条件
- 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用人单位需证明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告知,否则辞退决定可能无效。
- 旷工天数计算:仅计算工作日,不包括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三、实际案例
- 某公司员工张三连续旷工3天,公司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法院支持了公司的辞退决定,因规章制度明确且合法。
- 另一案例中,公司以员工旷工为由解除合同,但未提供规章制度,法院判决公司赔偿员工近10万元。
四、注意事项
- 合理性审查:若规章制度将“迟到30分钟视为半天旷工”等情节严重扩大,则可能被认定为不合理,从而影响辞退决定的合法性。
- 举证责任:用人单位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员工旷工行为,否则辞退决定可能被撤销。
总结
用人单位辞退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员工需满足以下条件:规章制度合法有效、旷工天数计算合理、并完成充分举证。否则,辞退决定可能被认定为违法,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