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旷工被开除通常不能领取失业金,核心原因在于这种行为属于“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符合失业保险的法定领取条件。但若用人单位存在程序违法或制度不合理等特殊情况,劳动者仍可能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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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愿失业是领取失业金的前提
失业保险旨在保障非因个人过错导致的失业风险。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领取失业金需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旷工属于劳动者主动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用人单位依据合法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后,通常会被认定为“自愿失业”,从而丧失申领资格。 -
严重违纪行为的法律后果
旷工达到一定天数可能被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此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具有法律依据,劳动者因自身过错导致失业,不符合失业保险的救济初衷。部分地方政策甚至明确将“严重违纪开除”排除在失业金申领范围外。 -
例外情况的**路径
若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时存在程序瑕疵(如未提前告知、制度未公示等),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主张解除无效。若仲裁认定解除行为违法,则可能被重新归类为“非自愿失业”,从而恢复申领资格。若用人单位存在欠薪、未缴社保等过错导致劳动者旷工,也可能成为申领的合理理由。 -
实操中的审核差异
部分地区失业保险审核机构可能对“非自愿失业”的认定存在自由裁量空间。例如,偶发旷工与长期旷工的处理结果可能不同。建议劳动者被开除后及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保留相关证据以备申诉。
总结:旷工被开除与失业金申领挂钩的核心在于责任归属。劳动者应遵守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则需确保解雇程序合法合规。若对结果有异议,积极通过法律渠道**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