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初级职称认定相关事宜如下:
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贵港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条件和要求
学历及工作年限要求:
中专或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毕业3年内可以认定员级职称。
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毕业5年内可以认定助理级职称;大学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毕业3年内可以认定助理级职称。
硕士学位获得者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毕业2年内可以认定助理级职称;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毕业5年内可以认定中级职称。
博士学位获得者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毕业2年内可以认定中级职称。
其他要求:需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相应职称评审条件。
申报材料
身份证(上传扫描件)。
毕业证书(上传扫描件)。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自治区人社厅要求的申报当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任务合格证书。
贵港市各级民营企业用人单位社保缴费记录材料。
申报流程
申报人在线系统填报→工作单位在线系统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在线系统审核(推荐)→贵港市职改办审核办理(各县市区职称认定由各县市区职改办审核办理)→贵港市职改办下文(各县市区职称认定由各县市区职改办下文)→发证(自行下载电子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认定表)。
申报时间和认定办结时限
每年9月1日-10月31日通过系统平台申报,逾期不提交申报的不予受理;每年12月30日前各对应职改办认定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