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以前的养老金计算包含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其中过渡性养老金是1995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的专属补偿,计算时需结合当地平均工资、缴费年限和1.3%的过渡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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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以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乘以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1%。例如,若平均工资为6000元、缴费指数0.6、年限30年,则基础养老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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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如60岁退休为139个月)。若账户余额8.64万元,则每月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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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性养老金:针对1996年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缴费年限,计算公式为。例如,1988年工作至1995年(8年)、平均工资6000元、指数0.6,则过渡性养老金为。
总结:1996年前参保人员的养老金由三部分叠加,过渡性养老金是关键补偿。实际金额受缴费年限、工资水平和地区差异影响,建议通过社保局核查个人档案与缴费记录获取精准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