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报假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搜索结果,报警后扰民者停止吵闹是否属于报假警,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一、不属于报假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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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已停止且未持续
若报警后扰民行为立即停止,且未对他人造成持续影响,则不属于报假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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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自行解决或已采取其他措施
报警人可先尝试与扰民者沟通,或通过物业、居委会等调解解决,后续无需再报警。
二、需进一步确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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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后未采取有效措施
若报警后未及时联系警方或提供有效证据,导致问题持续,可能被视为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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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其他违法情节
若报警时存在谎报警情、恶意投诉等行为,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三、建议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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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警方是否处理
可主动联系处理警情的上级部门或12389举报电话,确认是否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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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证据备后续
若后续扰民行为复发,需及时提供录音、视频等证据,通过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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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投诉与诉讼
若警方不作为,可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申请复议,或向检察机关监督。
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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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对持续扰民行为可处警告或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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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 :建议先通过社区调解,无效再投诉或诉讼。
报警后扰民者停止吵闹通常不构成报假警,但需结合报警前后行为及警方处理情况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