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计算方法如下,分用人单位主动不续签和劳动者主动不续签两种情况说明:
一、用人单位主动不续签(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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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标准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为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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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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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经济补偿按社平工资3倍计算,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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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在二次合同到期后以新条件降低工资要求劳动者不续签,仍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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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者主动不续签(无需经济补偿)
若劳动者明确表示不续签,或用人单位维持/提高原条件后劳动者仍不续签,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三、违法解除情形(需支付双倍赔偿)
若用人单位在二次合同到期后以非法定理由终止合同(如未支付经济补偿),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即2N)。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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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计算以实际工资为基准,非应得工资(如奖金、津贴)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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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可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