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劳动合同公司不续签时,劳动者有权依法获得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关键点包括:
- 若符合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如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且无重大过失),公司不续签属违法终止,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 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按半月工资计算;
- 若公司维持或提高条件但劳动者拒绝续签,则无需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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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除非劳动者主动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否则公司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第四次不续签可能构成违法终止,需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2倍)。
- 补偿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和工作年限计算。例如,工作5年7个月可获6个月工资补偿;若月薪超过当地平均工资3倍,补偿上限为12年。
- 例外情形: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纪(如旷工、渎职)或公司维持原条件续签被拒,公司可不支付补偿。
- **步骤:保留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等证据,协商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赔偿金或继续履行合同。
总结提示:遇到第四次合同不续签,先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再根据公司理由选择协商或仲裁。及时行动可最大限度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