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补偿的“月工资”包括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涵盖底薪、奖金、津贴、补贴等所有货币性收入,但一次性年终奖或过节费除外。若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计算;若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补偿标准最高按3倍封顶且年限不超过12年。
- 计算基准: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为准,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平均。例如,底薪5000元+每月绩效奖金2000元+交通补贴300元,则月工资为7300元。
- 包含项目:计时/计件工资、绩效奖金、提成、高温补贴等常规货币收入均需计入。但企业额外发放的节日红包、一次性年终奖等不列入计算范围。
- 特殊情形处理:月工资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标准支付且补偿年限不超过12年;若平均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补足。
- 常见争议:部分企业仅按底薪计算补偿,属违法行为。员工可凭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足差额。
遇到裁员时,务必核对补偿金额是否包含全部应得收入,保留工资凭证以维护权益。若公司拒按标准支付,及时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