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辞退的补偿金计算标准与固定期限合同一致,核心规则为:合法解除按工作年限支付“N”倍月工资(满1年算1个月),违法解除需支付“2N”赔偿金,特殊情形可能涉及“+1”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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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N):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按半月工资计算,满半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月工资为解除前12个月平均应发工资(含奖金、津贴,上海地区不含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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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2N):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如无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例如工作3年月薪1万元,违法辞退应赔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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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知金(+1):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合同(如医疗期满无法工作、不胜任岗位等)且未提前30日通知时,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形成“N+1”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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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补偿的情形:劳动者主动辞职(非被迫)、严重违纪(如欺诈、刑事责任等)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提示:实际计算需结合地方规定(如工资上限、加班费是否计入),建议保留工资条、解除通知等证据以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