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文件明确界定了工资的组成范围与计算原则,核心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六大类,并排除了福利费、劳动保护支出等非劳动报酬项目。这一规定为企业统计核算、职工权益保障提供了统一标准,尤其强调工资总额应以直接支付的劳动报酬为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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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总额的六大组成部分
根据文件,工资总额涵盖计时工资(如基础工资、职务工资)、计件工资(按工作量或利润提成)、奖金(生产奖、节约奖等)、津贴补贴(补偿特殊劳动消耗或物价影响)、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如产假工资)。所有项目均需以货币或实物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 -
明确排除的非工资项目
文件特别指出,发明创造奖、劳动保险费用(如丧葬抚恤费)、离退人员待遇、劳动保护用品支出等不属于工资总额。这些项目需另行统计,避免与劳动报酬混淆。 -
计算原则与适用范围
工资总额按实际发放数计算,覆盖全民、集体、合营单位及机关团体。私营和外资企业可参照执行,确保统计口径的一致性。逢节日预发的工资仍计入应发月,补发工资需单独说明。
提示:企业需定期核查工资构成,确保合规性,同时关注地方对津贴补贴的具体标准,避免误将福利费用纳入工资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