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辞职通常无法主张经济补偿金,但存在法定例外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自愿离职且用人单位无过错时,原则上无权索要补偿;但若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未缴社保、****等违法行为,劳动者据此提出辞职则可主张经济补偿金,甚至还可要求赔偿金。
一、常规情形:主动辞职无补偿
- 个人原因离职:因职业规划、家庭因素等主观原因辞职,法律不支持经济补偿。
- 提前通知义务:需提前30日(试用期3日)书面通知单位,否则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二、例外情形:可主张补偿金
- 单位违法侵权
- 拖欠/克扣工资超过30天
- 未依法缴纳社保或公积金
- 提供虚假劳动条件(如合同约定岗位与实际不符)
-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
- 暴力威胁、强制超时加班等
- 未提供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保护
三、**要点
- 证据留存:保留工资条、社保记录、书面通知等材料
- 时效限制:需在离职后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总结:劳动者需厘清辞职原因与法律依据,若单位存在过错,即使主动离职仍可依法**。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监察部门,确保合法权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