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辞职也可能获得经济补偿,但需满足法定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若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未缴社保、违法用工等行为,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仍可主张经济补偿。关键点在于辞职理由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被迫离职”情形,而非个人主观原因。
-
法定情形明确: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劳动条件不达标、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等,劳动者据此辞职可获补偿。例如,法院判决的案例中,因公司长期未缴社保,员工主动离职后成功索赔经济补偿金。
-
举证责任关键:劳动者需保留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工资条、社保记录、书面通知等。若无法举证,即使符合法定情形也可能败诉。
-
协商离职需谨慎:若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离职(如家庭原因、创业等),即使与单位协商一致,通常也无法主张补偿。但若单位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合同,则需支付经济补偿。
-
补偿标准统一: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月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三倍的,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总结:劳动者需厘清辞职原因与法律条款的关联性,合理**。遇到用工纠纷时,建议提前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通过劳动仲裁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