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多点执业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
-
医师多点执业是指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或备案后,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医疗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
医师多点执业分为两种情况:
-
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执业机构执业,需确定一个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其他机构需分别申请备案。
-
在不同执业地点多个执业机构执业,需向批准新增机构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
-
医师多点执业需符合一定条件,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完成第一执业医疗机构任务、不是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最近连续两个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合格等。
-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
-
医师多点执业需依附于第一执业机构,与其他执业机构的关系为劳务关系。
-
医师在多点执业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或纠纷,责任由当事医疗机构和医师按协议承担。
- 《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 :
-
医师与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建立劳动关系,需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
医师与多点执业的其他医疗机构建立劳务关系,需签订劳务协议,明确执业期限、工作任务、薪酬等内容。
-
国家鼓励医师定期定点到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对于活化不同层次和地域医疗资源,更好服务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产生了积极影响。
- 其他相关规定 :
-
执业助理医师只能注册一个执业地点,不可跨执业地点多点执业。
-
医师多点执业实行注册管理,医师在参加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支援基层,或在签订帮助或托管协议、建立医疗集团或医疗联合体的医疗机构间多点执业时不需办理多点执业相关手续。
-
医师多点执业的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应同意,并保证其劳动关系应有的权益,多点执业医疗机构也应与医师签订协议,保障其劳务关系的权益。
综上所述,医生多点执业的法律法规明确了医师多点执业的注册、备案、劳务关系、责任承担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旨在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同时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