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军人退伍后,根据相关政策,是可以在配偶工作地安置的 。具体规定如下:
-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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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兵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随父母任何一方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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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人申请,也可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
- 军队转业干部 :
- 具备自主择业、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因战因公致残等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 退役军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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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的退役军士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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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士的配偶为现役军人且符合随军规定的,可以在配偶部队驻地安置;双方同时退役的,可以在配偶的安置地安置。
- 特殊情况 :
- 因其他特殊情况,由军队旅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易地安置。
综上所述,军人退伍后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政策规定,选择到配偶工作地或其他符合规定的地点进行安置。建议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了解具体安置政策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