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专家的抽取规定如下:
- 随机抽取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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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专家,应当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一个评标专家库中无法随机抽取到足够数量专家的,应当从其他依法组建的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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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的评标专家,应当从国务院有关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或者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 抽取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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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抽取,需根据项目的专业类别、规模、复杂程度等确定所需评审专家的数量和专业构成,填写抽取申请表,明确抽取人数、回避单位、回避个人、评标时间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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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取过程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抽取时间原则上应在开标前的一个小时以内进行,抽取过程中应保持环境的安静和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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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取结果及通知情况,应由抽取人、通知人及监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 专家资格条件 :
- 评标专家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具备参加评标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电子化评标技能,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年龄条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密要求 :
- 在抽取过程中,系统严格保密专家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仅以匿名方式自动通知专家参加评标,以确保专家抽取的公正性和随机性。
- 全程电子监控 :
- 专家抽取实行全过程电子监控,相关设备不得用于其他工作,以确保抽取过程的透明性和安全性。
- 回避和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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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抽取的评标专家需要回避的,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重新抽取或者补充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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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确认参加评标后,未及时请假且无正当理由迟到30分钟以上的,也应重新抽取或者补充抽取。
- 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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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没收收受的财物,并依法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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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需要对评标行为终身负责,不因退休或者与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解除聘任关系等免予追责。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透明性和专业性,防止人为干预,提高评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