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酬劳标准根据评审时间、工作职责及特殊情况综合计算,具体如下:
一、基础酬劳标准
- 单日评审时间≤2小时
按每人每次400元支付;
- 单日评审时间>2小时且≤8小时
超过2小时部分每小时加收100元(例如:总时数2.5小时按3小时计算,费用为400+100=500元);
- 单日评审时间>8小时
超过8小时部分每小时加收150元(例如:总时数9小时按10小时计算,费用为400+8×100=1200元)。
二、其他补助标准
- 跨日评审
首日按上述标准计算,从次日开始每小时100元(例如:总时数10小时,前8小时400元,后2小时200元);
- 误工补助
因评审取消、改期等原因无法参与评审时,提供200元补助;
- 餐饮补贴
评审结束时间超过12:00或18:00,提供午餐或晚餐费用。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最低标准
以上标准为最低限,实际支付金额不得低于本标准;
- 支付时间
评审结束后由采购方或其代理机构支付;
- 争议处理
专家不得以酬劳问题影响评标报告签字,采购方不得主动索要额外费用。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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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算价调整 :2020年修订后,基础酬劳标准提高至400元/2小时,删除了200元/1小时的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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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数计算规则 :0.5小时及以上按1小时计算(例如:2.5小时按3小时计费)。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东省财政厅及发改委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