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专家评审费的到账时间需根据具体支付方式和地区规定确定,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常规支付方式
- 完成评标后当场支付
若交易中心采用现场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且评标工作已全部完成(包括评标报告签署等流程),费用可当场支付。
- 银行转账延迟支付
部分交易中心采用非即时到账的银行转账方式,通常在评标完成后的 1-3个工作日 内到账。
二、地区性支付标准
不同省份对支付时限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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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采购人需在收到《专家评标评审费发放表》后 15个工作日内 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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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使用单位应在评审活动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 完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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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 :项目实施主体或代理机构需在评标结束后 1个工作日内 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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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 :评标时间3小时及以内按400元/人/次支付,超过3小时按100元/小时/次累计计算,且每日上限1000元。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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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未及时支付 :若因项目资金未到位等原因延迟支付,需待资金到位后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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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评标原因终止 :若项目因非评标专家原因终止,应支付100元/人的费用。
四、建议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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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单位应提前与交易中心确认支付方式和时限,避免因操作延迟影响专家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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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时明确支付条款,对超期未付的情况设定责任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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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应保留支付凭证,作为后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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