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医保局最新政策,医保卡使用规定及调整内容如下:
一、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扩展
自2025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共济对象扩展至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二、医保卡使用流程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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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时要求
出诊需同时出示医保卡和医疗手册,取药缴费时需一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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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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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 :起付线1300元后,医保支付85%(最高2万元)或90%(70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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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起付线1300元后,医保支付90%(最高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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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 :门诊个人负担部分可直接刷卡支付,无需输入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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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急诊未带卡、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补卡期间等4种情况需全额自费。
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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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封顶线
2025年9月起,门诊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60%报销,个人负担40%;
2022年已实施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待遇封顶线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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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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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起实现定向使用,不可取现,仅限支付门诊、住院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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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集中参保期(2024年12月30日-2025年3月31日)期间缴费,次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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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支持通过6种方式缴费:医保个人账户、京通小程序、电子税务局、银行App/柜台、银行批量扣款。
四、政策依据与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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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专款专用政策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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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2025年集中参保期截至2025年3月31日。
以上政策综合了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调整、个人账户管理优化及家庭共济机制扩展,旨在提高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