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卡可以在北京定点医院使用,涵盖门诊、急诊、住院及购药等医疗费用报销,但需注意起付线、报销比例及定点机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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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与急诊报销
在职职工门诊/急诊费用超过1800元部分可报销50%;70岁以下退休人员超1300元报销70%,70岁以上报销80%。急诊无需定点,但门诊需在个人选定的4家定点医疗机构或北京市定点中医、专科医院就诊。 -
住院费用报销
年度首次住院起付线为1300元,后续降至650元。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分段递增:起付线至3万元报销85%,3万至4万报销90%,超4万部分报销95%。退休人员自付比例为在职职工的60%。 -
定点机构与购药
仅限定点医院和药店使用,非定点机构(除急诊)及零售药店购药不报销。A类医院和专科医院无需选择即可报销。 -
不报销情形
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吸毒、自杀等非疾病治疗费用,以及非医保目录项目均不纳入报销范围。
使用医保卡时需携带医保手册,住院前登记审验卡,自费项目需患者签字确认。合理选择定点机构并保存医疗单据,可最大化报销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