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号
根据北京市社保缴纳相关规定,北京社保每月最晚缴费日期为 25号 ,具体说明如下:
一、缴费时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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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单位
用人单位需在每月 10日至25号 向税务部门申报并缴纳上月社保费用,银行代扣时间通常为每月10号,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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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个人
若为灵活就业人员且未选择批量扣款,需在每月 10日至25号 自行缴费。
二、缴费时间差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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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统一性 :北京社保缴费时间与全国其他地区存在差异,其他地区普遍在每月5号或15号截止,而北京统一延长至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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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调整 :若遇节假日或系统升级,缴费截止日期可能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三、缴费记录查询
- 缴费成功后,个人可通过社保平台或12333渠道查询记录,通常每月7号后更新。
四、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费。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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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错过缴费截止日期,可能影响当月的社保待遇(如医疗保险报销),建议按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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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需关注个人缴费账户状态,避免因缴费失败导致中断。
以上信息综合了税务、人社等多部门规定,实际操作中以北京12333或税务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