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且不影响失业保险待遇的领取。但需注意,普通失业人员需自行缴费,而距离退休不足1年的大龄失业人员可享受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部分费用的政策优惠(2025年新政)。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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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失业人员的缴费规则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可自愿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基数可在当地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此操作不会导致失业保险金停发,且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大龄失业人员的特殊政策
2025年起,北京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领金人员实施新政:失业保险基金将按灵活就业人员最低标准(如2025年约1364元/月)代缴养老保险费,个人无需承担这部分费用,全年最高可节省约1.7万元。需通过“先缴后补”模式申请,费用返还至社保卡或银行账户。 -
缴费中断的影响与衔接
若选择不缴费,领取失业金期间不计算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但个人账户权益保留。重新就业后需及时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由新单位接续缴费。建议经济允许的失业人员尽量保持连续缴费,避免未来养老金待遇缩水。
提示:北京户籍与非户籍失业人员均可参保,线上可通过“北京人社”APP或官网办理。大龄人员应关注退休前1年的政策窗口期,最大化利用基金代缴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