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北京市社保缴纳政策,个人能否自行缴纳社保需根据户籍和就业状态综合判断,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一、可自行缴纳社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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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户籍人员
若为北京户籍且未就业,可通过社区居委会或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居民社保(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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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京籍人员(满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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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需在北京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并有合法稳定就业、居住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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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类型 :可参加职工社保(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但需通过新单位继续缴纳或自主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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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可自行缴纳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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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京籍且未满足缴费条件 :若未在北京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或无合法稳定就业,无法直接缴纳职工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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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社保限制 :职工社保需通过单位代缴,个人无法单独参保。
三、缴纳方式(适用于符合条件的非京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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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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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北京市社保局官网、移动APP或“北京人社”微信小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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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自助缴费机、手机银行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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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渠道
-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材料,到社区街道社保服务网点或区县级社保局办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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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比例 :社保缴费基数按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养老保险费率20%、医疗保险8%-100%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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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 :离职后需保留社保档案,转至新单位继续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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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选择 :委托代缴需选择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机构,避免违规操作。
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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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继续缴纳 :可通过前雇主或新单位代缴,或注册个体工商户自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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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自缴 :注册公司后,以公司名义为员工(含本人)缴纳社保。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方式,并咨询社保部门或专业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