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北京社保的外地户籍人士仍可在北京买房,但需满足“连续五年个税缴纳”或“持有北京工作居住证”等替代条件,且需确保无在京房产、持有有效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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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五年个税或社保
若无法提供社保证明,可用“连续五年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替代,需确保每年至少一次申报(零申报也有效),且补缴无效。断缴超过3个月即失去资格,跨年断缴即使补缴也不被认可。 -
北京工作居住证或集体户口
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外地人可享受与京籍同等的购房资格(单身1套、家庭2套)。集体户口需单位接收并出具证明,同时满足五年个税或社保要求。 -
其他限制条件
购房者本人及家庭在京需无房,已婚者需夫妻双方均无房;若外地有房贷记录,在京再购房首付需60%以上且利率上浮10%。 -
公司名义购房
以公司名义购房可绕过限购,但需全款支付且每年缴纳房产税,适合资金充足的企业或投资者。
无北京社保者需通过个税、工作居住证等途径满足购房资格,并注意政策细节如断缴限制、房产数量等。建议提前规划纳税或社保连续性,避免因资格不符影响购房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