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算与结算审核是工程造价管理中的两个重要环节,二者在性质、目的、依据和范围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具体区别如下:
一、核心性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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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审核
属于市场行为,由工程造价机构受发包人委托,依据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等资料,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进行审核,属于建设管理活动中的经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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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审计
属于行政监督行为,由审计机关依据《审计法实施条例》对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结算进行监督,属于财政部门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审查。
二、工作目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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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审核 :直接服务于工程价款支付,确保发包方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保障施工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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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审计 :侧重宏观监管,通过审查结算过程和结果,督促建设单位和财政部门规范管理,防范资金浪费和腐败。
三、依据与范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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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审核依据
主要依据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工程变更签证等直接关联资料,范围覆盖从招标文件到竣工结算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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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审计依据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参考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项目立项文件,范围覆盖项目全周期(包括立项、招投标、施工、变更等)。
四、工作流程与风险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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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审核流程 :与施工单位直接对接,需多次交换意见、核实资料,工作量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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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审计流程 :在施工单位提交初步结算后进行,通常无需施工单位再次参与,但需现场核实或协调解决前期审核中未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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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差异 :结算审核因需核对具体工程量、价格,审计风险较高;结算审计因前期审核已较严格,审计风险较低。
五、结论
两者虽名称相似,但本质是市场行为与行政监督的区分,前者保障工程价款合理确定,后者维护公共资金安全。实际操作中需注意区分委托主体和职能定位,避免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