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执法队伍改革最新方案的核心内容可概括为以下要点,综合了政策文件、实践案例及改革目标:
一、整合执法队伍,实现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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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
通过组建综合执法局,整合城管、国土、交通、环保等9大领域1000余项执法权,占全区行政执法事项的30%。例如,西海岸新区成立综合执法局后,集中行使多领域执法权,形成“1+3”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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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内专业执法队伍保留
应急、农业、市场监管等职能仍由专业队伍承担,其他执法队伍逐步撤销。
二、优化执法机制,提升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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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重构
推行“局(大队)—中队”扁平化管理,减少管理层级,强化主责主业。例如,赤峰市通过动态巡查与卫片监测结合,实现早发现、早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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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撑与协作机制
引入第三方技术机构(如勘测、巡查)弥补基层技术短板,建立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明确职责边界。
三、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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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锁定与人员管理
全面梳理执法队伍编制,实行“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加强日常监管。例如,通过编制锁定方案,明确执法职责与人员匹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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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制约体系完善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公民监督权。
四、基层执法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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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下沉与专业化建设
通过组建统一执法队伍、强化法治培训、持证上岗等措施,提升基层执法水平。例如,陕西旬邑县成立自然资源执法中队,延伸基层执法触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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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化协同管理
探索三级巡查网络(村级宣传、乡镇联合、县级统筹),形成政府与社会共治格局。
五、政策保障与未来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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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顶层设计 :中央编办正制定新时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意见,破解人员身份、编制衔接等共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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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试点探索 :如西海岸新区通过“三位一体”体系、旬邑县通过专业化队伍整合等探索适合本地模式。
总结
国家执法队伍改革以整合资源、优化职能、强化监督为核心,通过综合执法、扁平管理、技术支撑等手段,提升执法效能和公信力。未来将结合地方实际,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权责统一、高效协同的行政执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