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非领导职务晋升暂行办法是规范公务员职业发展体系的重要文件,其核心内容通常包含晋升原则、范围、条件及程序等关键要素。以下是综合整理的主要内容:
一、晋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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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管干部原则 :坚持党组织对干部选拔任用的领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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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注重政治素质与工作实绩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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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通过民主推荐和考核实绩确定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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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确保晋升过程透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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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职数、总量控制 :职数不得超过编制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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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考虑、分步实施 :结合单位实际分阶段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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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实绩与个人表现结合 :综合评估工作成果与个人能力。
二、晋升范围
适用于区级机关、街道办事处在职在编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干部。
三、晋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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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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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立场坚定,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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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实绩突出,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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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健康,社会形象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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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与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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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学历(1960年前出生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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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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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年限:晋升科员需3年,副主任科员需5年,主任科员需8年(具体以岗位职级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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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晋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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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推荐 :通过单位内部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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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考察 :对推荐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廉洁自律等综合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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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数审核 :确保晋升后职数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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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程序 :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通过后办理任职手续。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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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级天花板 :主任科员职数不得超过乡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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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职数根据编制调整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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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情形 :受处分期、违法违纪未查等情形取消晋升资格。
以上内容综合了公务员职务晋升的通用规范及地方性补充要求,具体实施时需结合当地政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