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办法主要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执行,该规定对处分种类、适用情形、程序及申诉途径等作出明确规范。以下是核心内容梳理:
一、处分种类与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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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适用于轻微违纪行为,处分期6个月。受处分当年考核不评优秀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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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过
适用于较严重违纪行为,处分期12个月。受处分当年及第二年考核仅写评语,不评优秀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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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岗位等级
适用于严重违纪行为,处分期24个月。自处分生效之日起降低1级及以上岗位等级,并调整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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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
适用于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自处分生效之日起终止人事关系。
特殊情形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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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受党纪政务处分的,按较重规定确定考核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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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度结案未处理的,当年考核不确定档次,结案后补定。
二、处分程序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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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要求
处分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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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途径
受处分人员可申请复核或向监察机关申诉,保障合法权益。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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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与待遇影响 :警告、记过仅影响当年考核;降低岗位等级、开除影响工资、晋升等长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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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岗位适用 :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岗位参照《公务员法》规定执行。
以上规定旨在通过分类分级管理,实现纪严于法、纪严于规的目标,同时保障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规范性与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