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井下工种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45周岁可退休,且需满足累计井下工作满9年。这一政策适用于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旨在保障长期处于高危环境劳动者的权益,比普通工种提前5年退休。
- 年龄与工龄要求:男性需年满55周岁,女性45周岁,且井下工作年限累计达9年。若因健康问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性可提前至50周岁退休。
- 适用范围:政策覆盖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井下作业人员,包括与工人同条件的基层干部。工作年限按实际累计计算,不同特殊工种年限不可叠加。
- 特殊环境扩展:常年在高海拔(3500米以上)或低温(0℃以下)环境工作者,可参照井下工种退休标准。
- 材料与流程:需提交原始档案记录证明工种及年限,补办材料无效。审批需公示,通过后次月发放养老金。
矿山井下退休政策体现了对劳动者的保护,符合条件的职工应提前核对档案与工龄,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