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包含两种不同情形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机动车通行规定(无信号灯/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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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通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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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按标志/标线指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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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志/标线控制的,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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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弯车辆让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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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弯车辆让直行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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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辆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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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动车故障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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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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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故障需停车时,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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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移动时,持续开启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必要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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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两种规定分别适用于交通通行和车辆故障场景,需根据实际情况遵守相应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