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冻结个人财产的范围主要包括银行存款、不动产(如房产)、动产(如车辆)、股权及其他财产权,但需排除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必需物品和费用。法院在执行时需遵循比例原则,确保冻结措施与债务规模匹配,并保障基本生存权益。
- 银行存款与金融资产:法院可直接冻结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理财产品及证券账户资金。但社保账户、公积金(超出**余额部分)等特殊账户需预留基本生活费用。
- 不动产与特定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未过户但已实际占有的房屋、车辆等均可冻结。唯一住房若超出生活必需范围,经保障居住权后也可执行。
- 股权与其他财产权:包括公司股权、知识产权(如未公开的发明除外)、到期债权等。第三人书面确认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同样适用。
- 豁免冻结的财产:生活必需品(如衣物、家具)、最低生活保障费用、身体缺陷辅助工具等不得冻结。
提示:财产冻结需经法定程序,若存在超标的冻结或错误执行,可向法院提出异议。建议提前了解豁免范围,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