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存在98天和158天差异,主要源于国家基础规定与地方奖励政策的叠加,具体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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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础产假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我国女职工生育享受 98天产假 ,包含产前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1个增加15天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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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奖励产假政策
各地为鼓励生育,普遍在基础产假上增加 30-90天奖励产假 。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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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基础产假98天+奖励产假60天=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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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省份如广东、山东等,奖励产假多为30-90天,总产假可达128-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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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差异
生育津贴通常按 基础产假天数(98天) 计算,与实际休假日(如节假日顺延)分开。例如上海案例中,产假98天+生育假60天=158天,但津贴仅按98天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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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与地区差异
2024年后,全国统一将基础产假定为98天,但地方奖励产假政策灵活调整,导致总产假天数不同。例如,二胎开放后,多数省份取消晚育假,新增奖励产假。
总结 :98天为全国法定基础产假,158天是部分省份在基础产假基础上叠加奖励产假后的总时长。实际享受天数需结合当地政策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