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的上级主管部门是自然资源部,负责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政策制定。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如省、市自然资源厅/局)具体执行登记业务,形成从中央到地方的垂直管理体系。
以下是关键要点分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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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定位
自然资源部统筹登记制度设计、信息平台建设及跨部门协调,确保登记数据全国联网共享。 -
地方执行
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设立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办理产权查询、变更等业务,实现“一窗受理”服务。 -
法规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自然资源部为最高责任机构,地方分级落实,避免权责交叉。 -
协同机制
与住建、税务等部门联动,确保登记与交易、缴税等环节无缝衔接。
如需办理登记,可通过“全国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或属地窗口提交材料,5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