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聘人员通常不被视为在岗职工,但在统计中仍被视为从业人员。
1. 返聘人员的定义与特征
返聘人员是指那些因退休、离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但又被重新雇佣的人员。这类人员可能因经验丰富或特殊技能被再次聘用。
2. 在岗职工的定义与特征
在岗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因学习、病假等原因暂时未工作但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3. 返聘人员与在岗职工的区别
- 法律关系:返聘人员通常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因此在法律上不属于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
- 社保与福利:返聘人员因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不再需要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返聘人员通常不享有与在岗职工相同的福利,如带薪年假等。
- 统计方式:返聘人员虽不属于在岗职工,但作为单位的从业人员,其劳动报酬应计入单位的工资总额。
4. 政策与法规背景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退休返聘人员的聘用协议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受劳动法中关于经济补偿、社会保险等特殊保护条款的约束。
总结
返聘人员虽然在统计中被视为从业人员,但不属于在岗职工。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不享有与在岗职工相同的法律保护与福利。企业在返聘人员时,需注意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制定聘用协议,确保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