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的职务应按照实际工作岗位填写,同时注明“劳务派遣”身份。关键点包括:明确岗位名称、标注派遣性质、与用工单位岗位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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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规范
劳务派遣人员的职务名称应与实际从事的工作内容相符,例如“销售专员”“行政助理”等,避免使用模糊或夸大表述。用工单位通常有统一的岗位命名规则,派遣人员职务应与其保持一致。 -
注明派遣身份
在职务后需标注“(劳务派遣)”或“派遣员工”,例如“客服代表(劳务派遣)”。这一标注能清晰区分劳动关系归属,避免后续用工纠纷或档案混淆。 -
与用工单位协调
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及员工需就职务表述达成一致,确保劳动合同、岗位说明书等文件信息统一。若用工单位使用特定内部岗位名称,可协商调整后注明派遣属性。 -
特殊情况处理
若派遣人员担任管理岗或技术岗(如“项目经理”“工程师”),需额外说明权限范围,避免因职务表述引发权责争议。临时性岗位可加注“临时派遣”等补充说明。
劳务派遣人员的职务填写需兼顾真实性与合规性,确保岗位描述、派遣身份、用工需求三者匹配。遇到不确定情况时,建议提前与派遣公司及用工单位沟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