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与交警在职责、工作性质、隶属机关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很难直接判断哪个更好。以下是两者的具体区别: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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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 主要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管理,包括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航道行政、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
- 查处货车超载、超限,对公交、出租车、大巴客车等营运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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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机关:隶属于市县的交通运输局,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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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事业参公单位,人员编制性质为事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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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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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 主要负责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勘察、交通犯罪侦查、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等。
- 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疏导交通,确保道路通畅。
- 负责驾驶证件的管理,驾照考试、驾驶证发放和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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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机关:隶属于各级公安局,属于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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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行政编制,人民警察警种。
总的来说,两者在交通运输领域和道路交通管理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无法简单地说哪个更好。选择哪个工作更好取决于个人的兴趣、职业发展规划以及对工作环境的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