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供暖结束日期通常为每年的4月20日。
吉林市作为中国东北地区的一个重要城市,冬季寒冷漫长,供暖期相对较长。根据相关规定和惯例,吉林市的供暖期一般从每年的10月20日开始,到次年的4月20日结束,供暖时长共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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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条件影响: 吉林市属于温带季风气候,冬季寒冷且漫长,1月平均气温约为-18℃,最低气温可达到-30℃以下。为了保障市民的正常生活和冬季取暖需求,供暖期需要相对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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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方式多样: 吉林市的供暖方式主要包括集中供暖和分散供暖两种。集中供暖主要由热电联产和燃煤锅炉提供热源,分散供暖则包括燃气壁挂炉、电采暖等方式。不同的供暖方式在供暖期的结束时间上可能存在差异,但通常都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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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管理规范: 为了确保供暖期的正常运行和供暖质量,吉林市对供暖企业实施了严格的管理和监督。供暖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供暖期进行供暖,并确保供暖温度和压力符合相关标准。如果供暖企业未能按照规定进行供暖,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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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关注度高: 供暖期的结束日期一直备受市民关注,因为这关系到市民的冬季取暖和生活舒适度。每年供暖期结束前后,市民都会关注天气变化和供暖情况,以确保自己的生活不受影响。
总结:吉林市供暖结束日期通常为每年的4月20日,这是根据气候条件、供暖方式、供暖管理和市民关注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的结果。市民可以根据这一时间节点合理安排自己的生活和取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