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一、开业后长期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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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 :指企业成立后未在法定期限内开始经营,且无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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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后连续停业6个月以上 :指企业曾开业但后续因故连续停止经营超过6个月。
二、法律依据
该条款明确将上述行为列为行政处罚情形,由登记机关依法实施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一、开业后长期停业
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 :指企业成立后未在法定期限内开始经营,且无合理解释。
开业后连续停业6个月以上 :指企业曾开业但后续因故连续停止经营超过6个月。
二、法律依据
该条款明确将上述行为列为行政处罚情形,由登记机关依法实施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主要涉及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问题。该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1. 条款解读 交付义务 :出卖人有义务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的相关单证和资料,这是合同履行的一部分。 约定优先 :首先依据合同中的具体约定来确定需要交付的单证和资料。 交易习惯 :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依据交易习惯确定应交付的单证和资料。
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与失业金领取没有直接关联,无法依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领取失业金。以下是详细说明: 1. 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核心内容 合同法第三十六条明确指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则该合同成立。 2. 失业金领取的法律依据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和相关法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合同法 》第210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这一条款的核心在于区分合同成立与生效 ,将借款交付作为合同生效要件,而非成立要件,从而形成区别于一般诺成合同的特殊规则。其亮点在于:保护**人权益 (避免强制履行)、体现实践性合同特征 (以交付为生效前提)、平衡无偿借贷中的风险 (强调实际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两种情形 ,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以及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这一条款是劳动合同解除的重要依据,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核心内容之一。根据该条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如下: 核心内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情形及注意事项如下: 协商解除条件 双方需在合法劳动关系基础上,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即可解除合同。若由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由劳动者主动提出,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金。 经济补偿规则 用人单位主动解除时,需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者主动解除时
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协商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及合同内容的明确性要求,旨在保障交易公平与风险可控。 权利义务协商自由 双方可协商确定义务履行范围(全部或部分),并约定责任与利益分配,体现契约自由精神,同时需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 诚实信用原则 签订合同时需秉持诚信,合理确定条款内容,避免恶意隐瞒或设置陷阱,以降低履约风险并维护双方权益。 合同内容明确具体 要求条款清晰列明权利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19条明确规定了试用期的最长期限、工资标准 、同一用人单位只能与同一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 等核心内容。其中,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具体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挂钩;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若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需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19条分三类情况设定试用期上限:①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至1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②
解除劳动合同书是劳动关系终止的法律文件,需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济补偿及交接条款,核心要素包括协商一致性、合法性、条款完整性和可执行性。 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协商一致与合法性 解除需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明确解除原因(如个人申请、公司经营调整等),并符合《劳动合同法 》第36-40条规定。经济补偿标准应依法计算,例如N+1或协商高于法定金额,同时注明税前/税后及支付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核心内容如下: 一、禁止性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证件; 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 二、立法目的 该条款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防止用人单位利用用工优势地位进行不公平对待,确保劳动关系的公平性与合法性。 三、法律依据与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19条的核心是规范试用期制度,明确试用期时长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对应关系,并禁止滥用试用期损害劳动者权益。 关键要点包括: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短期合同或任务型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且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法定标准 。 试用期时长与合同期限挂钩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刑诉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了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四项核心权利: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案情并提出意见,是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关键条款。 提供法律帮助 :辩护律师可为犯罪嫌疑人解答法律问题,讲解诉讼权利,甚至进行法制教育。例如,告知其如实供述可能获得从轻处理,或解释强制措施的法律后果。 代理申诉与控告
《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即使未采用法定或约定的书面形式,只要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合同即成立。这一条款突破了形式要件的严格限制,体现了法律对实际交易行为的尊重,核心亮点在于“履行治愈形式瑕疵”和“保护交易安全”。 形式自由与履行优先 该条款明确,当法律或当事人要求书面形式但未采用时,若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如交付货物、支付款项),另一方接受即视为合同成立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主要涉及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具体亮点包括:标准工时制、加班时间限制、休息日安排以及加班工资支付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其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并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 标准工时制 是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核心内容之一。根据该条款,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动者在正常情况下应遵守的工作时长标准
协商一致可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协商解除的条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这种解除方式需满足以下条件: 双方依法建立合法劳动关系; 双方均享有解除权; 协商过程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经济补偿的支付 若用人单位提出解除,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内容是: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 具体展开: 每日工作时间的限制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者的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防止过度劳累。 每周工作时间的限制 除了每日工作时间外,法律还规定了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这一规定为劳动者提供了充足的休息时间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最灵活且无争议的解除方式, 核心在于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无需提前通知或支付补偿金(除非另有约定)。以下是具体要点: 协商解除的合法性 该条款明确赋予双方平等协商的权利,无论哪方先提出,只要达成一致即可解除合同。实践中常见于员工主动离职协商、企业优化调整等场景,避免单方解除的法律风险。 操作关键点 书面协议 :建议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只要满足“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等条件,即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关键点 包括:①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且双方达成一致;②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③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协商解除的法律定性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之一
中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核心内容如下: 一、工时制度的基本规定 每日工作时间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小时 的工时制度。 每周工作时间 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44小时 。 二、特殊工时管理的补充规定 延长工作时间 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 普通情况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禁止强制加班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这一条款是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和工作健康的核心法律依据,关键亮点 包括:标准工时制的强制性 、超时工作的限制 ,以及特殊行业需经审批的灵活性 。 标准工时制 :每日8小时、每周44小时是法定上限,用人单位不得擅自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