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42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可不受常规加班时长限制的例外条款,主要涉及自然灾害、公共设施故障等紧急情况。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 紧急抢险救灾: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等威胁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时,必须紧急处理;
- 关键设施抢修: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故障影响公共利益,需及时修复;
- 其他法定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紧急情况。
分点解析:
- 例外性:该条款突破了常规加班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的限制,但需以保障劳动者安全为前提。
- 强制义务:用人单位不得滥用例外条款,非紧急情况仍需遵守加班时长规定,否则需支付高额加班报酬(如法定假日加班按300%工资支付)。
- 公共利益优先:条款明确将公众利益与劳动者权益平衡,例如抢修供电、交通等涉及民生的问题。
总结:第42条是劳动法对特殊场景的灵活补充,既保障紧急需求,又强调用人单位责任。劳动者需知悉自身权益,若遇违规延长工时,可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