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半被辞退时,符合法定条件的劳动者可主张N+1补偿,即2.5个月工资(1.5年工龄对应1.5个月工资 + 1个月代通知金)。具体金额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若公司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则必须支付“+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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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的计算逻辑
工龄满半年不足一年按1年计算,1.5年工龄对应1.5个月工资。月工资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税前应发收入,计算公式为:
例如:月均工资1万元,则N=1.5万元。 -
+1的触发条件
代通知金仅在公司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时支付,金额为上月实际工资。若公司口头通知或突然辞退,劳动者可要求额外1个月补偿。 -
常见争议点
- 工资封顶:若月薪超过当地平均工资3倍(如2024年深圳为43659元),N最高按12年封顶,但+1不受限。
- 违法解除: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如未证明员工不胜任或经营调整),需支付2N赔偿(3个月工资)。
提示:保留书面解除通知、工资流水等证据,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补偿标准以《劳动合同法》为准,遇公司拒赔时需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