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并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公布。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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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民法典作为调整社会生活关系的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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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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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并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公布。具体信息如下:
制定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民法典作为调整社会生活关系的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
公布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这是新中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我国民事权利保护进入新时代。关键亮点 包括:取代9部单行法、涵盖1260条全生命周期权益、首次独立设置人格权编,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立法背景与历程 民法典编纂历时66年,历经5次启动。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编纂任务
《公司法 》第20条的核心在于规范股东行为,防止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其他股东或债权人利益,并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即“刺破公司面纱”),要求滥用权利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义务的双重约束 该条明确股东需遵守法律、章程,禁止两种滥用行为:一是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需承担赔偿责任;二是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
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这一规定明确了股东在行使权利时的法律边界,强调股东权利的行使应遵循合法性、合规性和公平性原则。 一、股东权利的合法性 股东权利的合法性是公司法第20条的核心内容之一。股东在行使权利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这一要求确保了股东行为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新修订的公司法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以下核心要点: 一、法定代表人制度 职责与辞职机制 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经理担任,辞任时视为自动辞职,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任法定代表人。 过错追偿制度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损害,公司先行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需在章程中明确追偿机制。 二、公司治理结构 取消执行董事提法 规定规模较小的公司可设一名董事行使董事会职权
新修订的《公司法 》第47条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额需在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这一规定旨在遏制注册资本虚高、出资期限畸长的乱象, 强化股东责任意识,保护债权人利益,同时为存量公司设置3年过渡期以平稳调整。该条款是2023年《公司法》修订的核心内容之一,标志着我国公司资本制度从完全自由认缴制向限期认缴制的理性回归。 五年限期认缴制的核心要求 新法规定
《公司法》第20条第3款明确了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法律后果,其核心在于否定公司独立人格,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这一条款的适用需满足股东存在滥用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且达到“严重”程度 三项条件,是保护债权人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的重要法律工具。 一、适用情形:股东滥权行为的界定 股东滥用行为主要表现为通过关联交易、虚假出资、转移资产等方式掏空公司资产
新《公司法 》第88条于2023年12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并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 该条款明确规定了未届出资期限股权转让中转让方与受让方的责任划分,核心亮点包括:受让人承担出资义务、转让人补充责任,以及恶意转让的连带责任 ,但全国人大法工委后续明确该条款不溯及既往,仅适用于2024年7月1日后的法律事实。 修订背景与核心内容
公司法第20条第3款 明确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 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公司法第20条第3款的核心在于强调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和法律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意味着股东的个人财产通常不会被用于偿还公司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的实施,不仅统一了民事法律规范,还废止了多部旧有法律,为构建更加完善的民事法律体系奠定了基础。 废止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婚姻法被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所取代,其内容涵盖婚姻关系、家庭关系等,同时新增了离婚冷静期等条款
替代关系 民法总则与民法典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法律地位与效力 民法典 :现行有效,是调整民事关系的基础性法律,替代了已失效的《民法总则》。它整合了我国民事法律规范,形成系统化法律体系。 民法总则 :作为民法典的总则编,规定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现已失效,其内容被民法典吸收。 二、内容结构 民法典 :包含7编、1260条,涵盖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法律体系定位、内容范围及实施时间上。 1. 法律体系定位 民法典 :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物权法 :物权法是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门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是最重要的民事基本制度之一。 2. 内容范围 民法典
我国第一部民法典的颁布时间及相关信息如下: 颁布时间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历史背景 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民法典为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标志着民事立法起步。 1929-1931年国民党政府曾颁布《中华民国民法典》,但新中国成立后废止。 法律意义 该法典系统规范了个人与法人间的民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