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存在双国籍现象的核心原因在于历史遗留、政策执行漏洞及港澳特殊政策。尽管《国籍法》明确规定不承认双重国籍,但现实中的灰色操作、国际人才竞争需求以及港澳地区的差异化规定,使得这一现象难以完全杜绝。
- 历史与政策矛盾:1955年前中国承认双重国籍,后因外交调整改为单一国籍制,但部分华侨仍通过隐瞒外国身份保留中国户籍。1980年《国籍法》虽明确“自动丧失”条款,但信息联网滞后导致监管漏洞。
- 港澳特殊政策:回归后,港澳居民可合法持有外国护照(如英国国民海外护照),政府默认其“事实双国籍”,仅以出入境记录判定身份,形成政策例外。
- 人才与利益驱动:高端人才为便利跨国工作常隐瞒外籍身份;部分富裕阶层通过第三国中转保留双重户籍,享受教育、投资等“超国民待遇”。
- 执行难度:贪腐官员或移民通过更名、虚假注销等手段规避审查,而部门间数据壁垒加剧了监管困难。
当前,中国对双国籍的管控趋严,但彻底解决需平衡人才回流需求与法律刚性。未来政策或向“有限承认”过渡,但短期内仍以个案处理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