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愿不上保险可以吗? 绝对不行!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规定,社保是国家强制实行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和员工均无权通过协议免除缴费义务。即使员工签署“自愿放弃声明”,企业仍面临罚款、补缴及员工索赔风险,所谓“协议”属于无效且违法行为。
- 法律强制性:社保缴费是法定义务,任何形式的“自愿放弃”协议均无效。企业未缴纳社保的,将被责令补缴并处以1-3倍罚款,直接责任人可能被罚500-3000元。
- 员工权益受损:放弃社保意味着丧失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障。例如,养老保险需累计缴满15年才能领取,医保断缴则无法报销医疗费用。
- 企业风险更高:员工事后可依法以“未缴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企业需承担赔偿责任。即使以“现金补贴”代替社保,也属违法行为。
- 例外情况:仅劳务关系(如实习生、退休返聘、灵活用工等)可不缴社保,但需签订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
总结:社保是员工和企业的“安全网”,切勿因短期利益放弃长期保障。企业应依法缴费,员工遇到强制“弃保”可向人社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