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等待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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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全国并无统一标准,地区差异较为显著。例如,上海为6000元,河南为5000元,湖南为7000元,北京为5000元,而辽宁的标准与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挂钩,通常为该平均工资的三倍。如果计算结果低于当地最低丧葬费标准,则按最低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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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因公牺牲或病故时,机关单位退休人员的抚恤金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的40倍加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则是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二是离休干部病故后,其抚恤金计发标准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离休费确定。
总的来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的待遇包括丧葬费和抚恤金等,具体金额根据地区、单位性质及个人情况而定。